中鼎恒盛终止创业板IPO原拟募10亿元国泰君安保荐
北京3月5日讯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恒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深交所于2023年5月8日依法受理了中鼎恒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4年2月27日,中鼎恒盛向深交所提交了《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中鼎恒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中鼎恒盛的主营业务为隔膜压缩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公司销售的隔膜压缩机包括整机和核心组件,以整机销售为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钦能持有公司16.83%股权,第二大股东罗克钦持有公司14.08%股权,第三大股东中石化资本持有公司13.36%股权,其持股比例相近且均未超过30%,公司不存在直接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
罗克钦直接持有公司14.08%股权,通过其控制的四川钦能控制公司16.83%股权,通过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芜湖中鼎控制公司8.55%股权,合计控制公司39.47%股权;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克钦配偶王郡疃通过芜湖中鼎间接持有公司4.71%股权;任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杨瑞杰直接持有公司7.66%股权,通过其控制的北京俊杰控制公司1.93%股权,合计控制公司9.60%股权;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2月28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增资,杨瑞杰成为公司股东。同日,为保持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罗克钦与杨瑞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综合考虑前述情况,罗克钦、王郡疃、杨瑞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49.07%的股权。
中鼎恒盛本次发行不超过29,704,518股(不含超额配售部分),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中鼎恒盛原拟募集资金100,308.60万元,分别用于隔膜压缩机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
中鼎恒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是贾超、陈金科。